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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 行政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承办单位:天津市司法局 天津市律师协会 媒体支持:法制日报社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 中国律师杂志社 中国律师网 主协办单位:天津君汇律师事务所 协办单位: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 律商联讯 广东甲乙丙投资有限公司 DLA Piper律师事务所 赞助单位: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天津多闻律师事务所 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 11月4日 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开幕式 一、开讲: 时间:8:20-9:30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 主持:刘桂明(《中国律师》杂志总编) ![]()
国际法律组织在法律职业全球化进程中的地位 ------国际律师联盟主席 DelosN.Lutton的发言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世界各国的律师向在座的诸位中国律师致以真诚的问候。中国是一个令人激动、充满活力的国度。国际律师联盟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际律师组织。作为该组织的主席应邀参加此次中国第五届律师论坛我深感荣幸。我由衷地感谢大会的主办方能够给我这个机会得以与诸位交流从而更多地了解中国的法律职业。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关于类似国际律师联盟这样的国际律师组织在律师职业全球化进程中将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催生出一个全球性的律师职业,即使世界各国的律师职业都具备最基本的共性特征。我将列举一些实例,在这些实例中,某些事件在全球范围内对律师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引起了全球律师业的共同反应。 顺便说明,我今天提到的所有文件,连同国际律师联盟入盟申请表格,以及其他有关国际律师联盟活动安排的信息均可在国际律师联盟的网站上浏览或下载。 国际律师联盟于1927创建于比利时,目前其总部设在法国巴黎。国际律师联盟的宗旨是:将世界各地操不同语言、秉承不同文化、身处不同法律体系的律师集聚一堂,互通有无,取长补短,进而在全球范围内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直到今天,国际律师联盟仍然恪守此项宗旨。国际律师联盟有三种工作语言(法语、西班牙语、英语)和七种可接受的的官方语言(包含葡萄牙语)。 在最近的10年里,国际律师联盟通过多种方式号召全球律师对全球化的问题做出共同的反应。受时间所限,我仅举几例。 首先,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经济的爆炸性增长,一种多重执业的模式应运而生。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会试图说服律师与之共同在一个屋檐下工作而相安无事。然而事实上,这种操作必然会带来(在那些允许多重执业的国度)或可能带来(在其他国家)重大的道德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会计师公开披露客户信息,而律师则对客户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国际律师联盟就此问题组织了全球性的研讨。1999年通过了《国际律师联盟推荐的关于多重执业的最低标准》。据我所知,这是首次由一个全球性的法律组织就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作出的明确反应。 有关国际律师联盟就全球性问题采取全球性措施的第二个实例起源于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世界贸易组织试图依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充当跨国法律服务的协调员。但是,由只关心如何降低国际贸易成本问题的非律师人士负责协调国际法律服务,显然会给全体成员国带来十分深刻的影响。因此,国际律师联盟再一次召集全球律师对这一具有全球性的问题采取了全球性的举措,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国际律师联盟会同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分会组织全球范围的律师协会主席直接奔赴世界贸易组织开展对话,这是全球律师职业首次以一个整体的面貌出现并直接与世贸组织高层对话。另一方面,国际律师联盟2002年大会通过了《国际律师联盟关于律师在本国境外提供法律服务的标准》,该标准体现了全球律师关于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在律师跨径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如何保护客户利益的一致意见。各国律师基于各自语言和文化背景所提出的观点和建议极大地丰富了国际律师联盟解决国际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第三个例子是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律师联盟是少数几个坚定地支持罗马公约及国际刑事法庭(全球第一个永久性国际刑事审判庭)设立的非政府组织之一。不仅如此,国际律师联盟还协助创设了国际刑事律师协会,这是第一个全球范围内的刑事律师协会。 以上是国际律师联盟在规范世界法律职业领域发挥作用的几个实例。最为重要一点的是在这些活动中吸纳融合了尽可能多的文化和语言。我认为中国律师尤其需要走在全球化的前沿。世界其他地方发生的事情,在中国同样可以有所感觉,反之亦然。我们需要中国的律师和律师协会成为我们的会员,加入我们的委员会,并贡献出你们独到的见解。随着中国全球影响力的持续增强,随着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陆续兑现,也随着中国对人权保护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中国律师的地位必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全球法律职业也必将从中国律师地位提升以及和中国同行分享经验的过程中得到裨益。 我希望诸位能够珍惜每个机会,争取更大的作为。法律职业需要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寻求出路、迎接挑战。作为律师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比如加强知识储备、提高服务水准、尤为重要的是要保护职业秘密和职业的独立性。这些方面都需要你们的参与,而且可能因为你们的参与事情会有所不同。我们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时候,通常每次都只有一名律师,一位律师都能做到不同凡响,更何况我们大家携手并肩--相信通过加强合作我们可以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精彩。 国际律师联盟简介 国际律师联盟成立于1927年7月8日,总部设在巴黎。是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律师组织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国际律师组织。目前,国际律师联盟拥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会员,由律师律师协会和法律社团组成的集体会员达数百名,分别代表了全球各地的两百多万名律师。按照章程规定,国际律师联盟不受政治和宗教的影响,主要是加强国际上不同司法制度、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地区律师协会及律师间的联络。 国际律联非常重视发展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关系。1988年以欧门主席为首的国际律联高级代表团访问中国,开始了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友好交流。在第37届年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甘绩华当选为代表中国的副主席。全国律协先后派出代表团参加第38、39届年会,并在39届年会上由高宗泽会长接替甘绩华副会长担任了代表中国的副主席兼国际律联中国分会主席。43届年会是国际律联成立70年来第一次在亚洲召开的年会,全国律协副会长许智慧率团赴印度参加了本届年会,并接替高宗泽会长出任国际律联中国分会主席。国际律联主席克罗丁(加拿大)、哈斯(荷兰)、副主席萨哥(法国)先后访问我国,与全国律协领导人就发展相互间的交流合作进行了友好商谈,取得了一致看法。 为律师的共同发展而努力 ----国际律师协会候任会长Fernanelo Pombo的讲话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在这里代表国际律师协会参加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这届论坛赋予我一个能够更深了解你们的机会,包括你们的活动、计划以及你们目前所关注的问题。 我非常欣赏律师职业发展的现代化、国际性、开放性、进步性以及创造性。在这周我还拜会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司法部以及北京、上海的律师协会等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司法部以及各城市的律师协会的领导人所表现出来的智慧、专业技能以及前沿思想和视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这里,我看到了更迅猛的律师行业的发展,这种势头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更快。 一个具有良好发展、现代化以及稳固的律师行业,对于公民的利益以及社会的和谐是一个要素,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于在本周二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北京签署的重要协议感到非常骄傲的原因。国际律师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正在为他的会员的利益而合作。这周,在北京和上海我们参加了两次会议,100余名中国律师和来自于国际律师协会的前10名发言人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成功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和管理,怎样去组织我们的事务所,选择和培养年轻的律师,关注法律教育,关注管理市场利润分成、费用分担和其他的合伙事宜。 这是一次意义深远的会议,也是我们为合作进行工作的一个途径。在我们签署《备忘录》的同时,这次会议举办的非常适时和有作用。 国际律师协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友谊与合作是长期的。但是什么是国际律师协会呢? 国际律师协会拥有两万律师会员和190个国家律师协会。在律师行业里我们是最大的全球性协会。我们影响国际法制改革,并且塑造全球律师行业的未来。我们的2个工作部门,为了法律执业以及公众和律师的利益,覆盖了所有的执业领域。会员们得到了专业的发展,以及法律信息。 我们在法律协会与全世界的律师之间推动了信息的交换,提供给所有律师最高水平的教育,为他们提供各种机会。并为国际法制改革的发展,律师职业的现代化以及律师的重要价值而努力。 我们的每一个体成员在小型的、中型以及大型的律师事务所里面执业,所以我们拥有丰富多彩的观点与前景。在我们的190个成员机构中,我们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始于1987年)、美国律师协会、日本律师联盟以及德国的律师协会,我们在很多的合作领域拥有3000多个合作的机构。我们遇到的特殊问题,例如观点的保密性等等。 我们的会议为律师们提供了优秀的教育经历,有很多的优秀论文和演讲者。9月底,在布拉格我们召开了上一届年度会议,4000余名来自于全世界的律师参加了这次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宁会长带领代表团出席。 明年,同样是在9月份,我们将在芝加哥召开会员的讨论会议;2007年10月在新加坡,我们将召开年度会议。这对于我们的培训将提供另一个机会。在2006年,我们将在中国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至少两次会议。一是关于商法的事务,另一个是涉及仲裁方面的。我们对于目前的合作非常满意,并且相信在你们杰出的领导下,会员们将会受益匪浅。 非常感谢你们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国际律师协会一个参与的机会。祝贺你们,令人羡慕的中国律师们。 国际律协简介 国际律协成立于1947年,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现有来自183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0名个人会员,以及195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组织为其团体会员。目前是世界上规模和影响最大的国际性律师组织。其宗旨是促进世界范围内法律组织的信息交流,为律师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和讨论业内发展与挑战的平台,促进国际社会对律师业的支持,代表律师向有关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和WTO,提出行业观点与咨询。 自2002年都柏林年会始,国际律协开始了自身的组织结构调整以适应全球法律业的快速发展。2004年5月在美国华盛顿举行的理事会上通过了新修改的章程。2004年10月在奥克兰的年会是国际律协重新整合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自此届年会起,该协会原有的三个部门(商法部法、律执业部和能源与自然资源部)被打乱,重新组成了统一的法律执业部(LPD),通过各个专业委员会组织会员进行业务交流、开展研讨等活动。同时,成立公共与行业利益部(PPID)负责促进全球范围内律师界的公共与行业利益活动。另外,在PPID下成立律师协会事务委员会(BIC)为各国和地区的律师协会提供沟通平台对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讨论。 全国律协于1987年加入国际律协,皆派团参加该组织年会。 增进了解 促进法治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的演讲
1、DR.BRODERMANN(德国汉堡律师协会代表) ![]() 2、罗志力(香港律师会会长) ![]() 3、华年达(澳门律师公会主席) ![]() 首先,我要感谢主办单位邀请澳门律师公会参加此次论坛。我早前到天津参加过一次包括澳门、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全国性律师会议,今次有幸再到天津来见证这个城市的发展和新面貌,我感到非常高兴。一直以来,天津市在司法领域不断地进行创新,不断地取得优异的成绩,并站在中国法制发展的前沿。 澳门特别行政区现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高速发展就要求对现行的司法制度进行调整,使该制度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也对法律工作者们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他们在工作中能够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为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而作出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澳门享有高度自治权,并实施“一国两制”的基本政策。 中国大陆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无论在定义还是具体运作上都存在着差异,然而现阶段两地的发展却越来越需要这两种制度相互协调和配合。随着两地居民迁徙愈加便利,中国大陆、香港、澳门之间的相互投资额不断增加,国际贸易额更呈现几何级增长;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和实行CEPA协议等一系列因素,也就要求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司法制度能够相互配合、能够共同为两地的机构、公司和个人,就合作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提供解决的方案。 因此,本人衷心希望此次律师论坛的组织者对上述现象多加关注。 为着彼此在这两种不同司法制度之间加深了解,除了保持两地律师的联系,和创建两地法律专业机构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之外,我们还可以寻求新的方式和方法。 有一种方式,我认为是可以采纳的,也应该被采纳的。这个方式就是和国内律师合作来进行仲裁。这种仲裁方式跟中国大陆及香港之间现行的仲裁方式类似。我深信,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够为有意在中国大陆和澳门投资的企业家们搭建一个高效、实用的法律平台。 此外,刚刚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使得澳门律师有机会与国内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更密切的合作。毫无疑问,这样的合作不仅能对两地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法律支持和指导,还能够加深两地律师之间相互的了解,能够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共同为每天出现的新问题寻求解决方法,携手造福社会。 最后,我想邀请天津市的律师们到澳门去访问,到澳门律师公会参观指导,让大家进一步认识澳门这一个独特的行政特区,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澳门特区的司法制度,同时与澳门律师们建立更多的专业合作关系,更重要的是,让两地的律师们建立更深厚的友谊。 非常感谢! 4、李基文(韩国仁川律师协会会长) ![]()
5、贾京平(法制日报社社长) ![]() 各位来宾、各位法律界的朋友: 大家好! 中国律师论坛经过几年的成长,已经成为中国非政府组织主办的最具影响力的论坛之一,这说明中国律师界的话语权大大加强了,中国律师已经成长为国家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基本设计图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制日报》作为本届论坛的主要媒体支持单位,即责无旁贷,又深感荣幸。 《法制日报》作为现今我国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社会影响力最广泛的法制专业平面媒体,伴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已经走过整整25个年头。彭真同志亲自倡导创立了这张报纸并两次题写报名,邓小平同志亲自为法制日报十周年题词并将印有题词的万年历摆在办公桌上数年之久直至驾鹤西去,江泽民同志聚精会神阅读《法制日报》的大幅照片至今悬挂在我的办公室墙上,几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接受过《法制日报》的专访并给予这张报纸以极大重视。这一切,使《法制日报》成为我国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同志必读的报纸。 今年5月18日以来,《法制日报》进一步调整和明确了办报的思路,将读者定位于我国法制建设的各级领导者;将内容定位于法制新闻、法制资讯、法制思想、法制视角;将性质定位于中央政法领导机关主办的综合性法制专业主流媒体。我们的目标,是成为党和国家以及中国法律职业群体在民主法制领域最具公信力的专业大报,成为中国最大的多媒体法律资讯提供商,逐步成长壮大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法律专业传媒集团。 为此,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律师界、法律界的朋友们支持、关心和帮助《法制日报》,共同运用这一良好的信息、资讯、舆论传播平台,为促进律师业的发展、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直至推进国家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共同鼓与呼。 最后,我代表法制日报和与会的全体媒体衷心祝愿本届中国律师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 6、詹妮弗•史密斯(国际司法桥梁驻华代表) ![]() 7、胡康萍(美国摩根路易律师事务所) ![]() 8、陶景洲(DLA PIPER律师事务所) ![]() 9、杨力行(新加坡卡达黄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 二、开谈: 时间:9:30--11:00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 主题:国企改制与法律服务空间 主持:徐永前(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 ![]() 嘉宾:刘东生(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 ![]() 嘉宾:熊志军(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 ![]() 评议:李 淳(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 11月4日 13:30-18:00(会议风格:说) 分论坛(一): 主题:律师管理与发展 ----从律师行业管理到律师事务所管理 ![]() 上半场: 时间:13:30--15:3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一会议室 主持:王天举(全国律协副会长、天津律协会长) 演讲: 1、吕红兵(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题 目:从法律权威到社会和谐 2、刘文武(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 题 目:在CEPA背景下加强粤港澳律师业务的合作 3、何绮莲(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 题 目:跨境法律服务的强大需求 4、王 隽(北京市律协理事、北京市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 题 目:北京律师业数据统计分析 5、徐 建(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题 目:律师协会新章程的创新与突破 6、邵吕威(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题 目: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7、宋占文(吉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题 目:律师文化与律师管理 8、王玉亮(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团队文化建设 9、张志林(山西星瑞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事务所的精神文化建设 10、毛 英(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 题 目:传统文化与律师文化 下半场: 时间:15:45--18:0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一会议室 主持:宋建中(全国律协副会长、内蒙古律协会长) 演讲: 1、刘彤海(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 题 目: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谈律师修养) 2、邱代伦(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同行合作模式的构想与实践 3、张耀东(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题 目:中等发达城市的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管理 4、赵曾海(北京证泰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 5、李 刚(江苏永信律师事务所) 题 目: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分工 6、冉立文(天津国经律师事务所) 题 目:中国律师产业发展状况的经济分析 分论坛(二): 时间:13:30--18:00 主题:律师业务与拓展 ----从律师专业到律师行业 ![]() 上半场: 时间:13:30--15:3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二会议室 主持:梁胜国(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陕西省律协会长) 演讲: 1、叶成庆(香港律师会前会长、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 题 目:打造处理跨境业务的能力 2、林健雄(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委员会委员) 题 目:与香港海关合作打击侵权行为 3、沈兴政(天津君汇律师事务所) 题 目:从“佘祥林案”到“疑罪从无” 4、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题 目:中央企业改制模式的政策法律分析 5、薛晓蔚(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 题 目:案件汇报审查制度与提高案件质量 6、陈志华(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 题 目:医疗机构诉讼案件执业风险研究 7、赵荣堂(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 题 目:对最高法院关于保证期间相关司法解释的评析 8、陈卓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主导民事诉讼的构想和实践 9、李晓霞(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题 目: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沉默权制度思考 10、张焕繁(江西天使律师事务所) 题 目:从一起“漏功”改判的案件谈“立功”的立法设计 下半场: 时间:15:45--18:0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二会议室 主持:王京宝(全国律协常务理事、河南省律协会长) 演讲: 1、张文锋(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题 目:创建我国刑事被害人财产权益保护制度的构想 2、汪少鹏(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题 目:建立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法律思考 3、梁乃钰(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 题 目:公司治理中的司法救济 4、李东方(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 题 目:认股权证制度探析 5、冯 江(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 题 目:“油荒事件”的反垄断探讨 6、周茂铭(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题 目: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成长与法律制度的环境建设 7、卫令儒(山西沁洲律师事务所) 题 目:农用地承包合同 8、杨 浩(天津君汇律师事务所) 题 目: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分论坛(三): 时间:13:30--18:00 主题:律师角色与使命 ----律师职业与公益法律 ![]() 上半场: 时间:13:30--15:3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三会议室 主持:孙发荣(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重庆律协会长) 演讲: 1、佟丽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律师协会未保专业委员会主任) 题 目:和谐社会、公益性与中国律师的战略选择 2、孔维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安徽律师协会未保专业委员会主任) 题 目:中国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全国性行动 3、张小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天津律师协会未保专业委员会主任) 题 目: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空间 4、康 健(全国律协对日索赔工作小组成员) 题 目:对日索赔:从职业到事业 5、吴 革(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 题 目:律师,你为谁服务? 6、杨玉芙(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题 目:浅谈公益诉讼 7、胡凤滨(北京中高盛哈尔滨分所) 题 目:我为什么要状告“北京高速” 8、姚 彬(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题 目: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下半场: 时间:15:45--18:0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三会议室 主题:执业律师会长的新角色与新使命 主持:朱洪超(全国律协副会长) 嘉宾: 李大进(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 吕红兵(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王天举(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 孙发荣(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 评议:罗志力(香港律师会会长) 11月5日 8:30----12:00(会议风格:谈) 分论坛(一): 主题:律师管理与发展 ----从律师事务所管理到律师自我管理 上半场: 时间:8:30--10:3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一会议室 主持:潘公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辽宁省律协会长) 演讲: 1、马克伟(天津君汇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到合作 2、朱树英(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 题 目:漫谈总所与分所的管理 3、陈 宁(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若干问题 4、李鹏程(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题 目:我国律师执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 5、许小平(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战略选择 6、沈 笳(重庆欣力律师事务所) 题 目:从内部管理到业务发展 7、何云选(天津至大律师事务所) 题 目:如何建设规模宏大的律师事务所 8、黄强光(广西省律协副会长) 题 目:如何避免合伙人之间的决裂 下半场: 时间:10:45-12:0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一会议室 主持:赵守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协会长) 演讲: 1、李小海(福建天胜联盟律师事务所) 题 目:构建和谐律师事务所的三层功夫 2、杨 斌(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事务所的营销 3、丛伟华(广东纵信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事务所的规模经济 4、魏连兵(天津多闻律师事务所) 题 目:从律师助理制度到律师事务所管理规模化 5、沈 浩(广东甲乙丙投资有限公司) 题 目:优势互补 合作共赢 分论坛(二): 主题:律师业务与拓展 ----从律师行业到律师事业 主持:辛尚毅(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宁夏律协会长) 上半场: 时间:8:30--10:3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二会议室 演讲: 1、蒋 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题 目:股东代表诉讼与《公司法》修改 2、周红民(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 题 目: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或改制 3、王向和(海南金凯旋律师事务所) 题 目: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主体和发包原则 4、范大鹏(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题 目:构建担保业务法律合作模式 5、范一丁(贵州黔峰律师事务所) 题 目:国企并购中的权责对等 6、薛世才(天津多闻律师事务所) 题 目: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地位与作用 7、陈 (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 题 目:行政诉讼中债权人的原告主体资格问题研究 8、刘冀湘(天津君汇律师事务所) 题 目: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件之思考 9、张燕生(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 题 目:“羁押候审”在中国 10、程殿河(辽宁天意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与“沉默权” 下半场: 时间:10:45--12:0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二会议室 主持:李 飞(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山西省律协会长) 演讲: 1、黄文俊(全国律协WTO专门委员会) 题 目:如何用好337条 2、白仲清(广州公职律师事务所) 题 目: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通知 3、陈 凡(江苏南通禾东律师事务所) 题 目:谈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 4、余晓光(江西杨西律师事务所) 题 目:劳动法中若干法律问题 5、丁立莹(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题 目:著作权的侵权归责原则 6、代 政(山西协天成律师事务所) 题 目:企业集团相关法律问题 分论坛(三) 主题:和谐社会与律师事业 上半场: 时间:8:30--10:3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三会议室 主持:王秋潮(全国律协常务理事、浙江省律协会长) 演讲: 1、孟繁旭(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 题 目:和谐社会呼唤律师 2、韩永安(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题 目:社会定位与职业属性 3、钟 坚(广东通法律师事务所) 题 目:从优秀律师当中选任法官的构想 4、张培义(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 题 目:角色转变之后的律师功能定位 5、耿 民(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 题 目:拯救失落的灵魂 6、樊 华(广东天骏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的自由与自律 7、杨春慧(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题 目:听证制度与和谐社会 下半场: 时间:10:45--12:00(每人发言时间为10-15分钟)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第三会议室 主持:赵荣春(全国律协常务理事、甘肃省律协会长) 演讲: 1、严亮奇(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 题 目:参政议政中的律师定位 2、于宁杰(福建天泽广业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职业权利的反思 3、程守太(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题 目:律师角色的变迁和演进 4、王世清(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题 目:和谐社会的法律特征 5、张 巍(解放军沈阳军区法律顾问处) 题 目:军队律师与和谐社会 11月5日 13:30-18:10 一、激情论辩 ![]() 时间:13:30----16:30(会议风格:辩) 地点:万丽泰达酒店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厅 主题:“提成制”分配模式是我国现阶段律师业发展的“营养液”还是“海洛因” ----关于律师收入分配模式的变迁之辩 主裁:崔志刚(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主持人) ![]() 边裁: 王 宇(北京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 ![]() 正方前锋:吕良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前 卫:赵 霞(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 后 卫:王才亮(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 ![]() 反方前锋:毛国华(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 ![]() 前 卫:徐晋红(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 ![]() 后 卫:王 义(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 ![]() 评 议: 李大进(全国律协副会长、北京律协会长) ![]() 韩秀桃(司法部研究室处长、博士) ![]() 参会代表积极参与 ![]() ![]() ![]() ![]() ![]() ![]() ![]() 二、专家演讲 时间:16:30--17:40 主持:蒋 敏(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安徽律协会长) ![]() 嘉宾: 1、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题 目:死刑复核制度的调整与律师业务对策 ![]() 2、戴启思(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 题 目:国营机构在法律层面上的行为能力 ![]() 3、高绍林(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题 目:积极参与立法 实践律师使命 ![]() 三、闭幕式 |
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在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闭幕式上的讲话
各位律师、各位嘉宾:
下午好!
为期两天的“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即将落下帷幕。每到这个时候,我们都恋恋不舍、心潮澎湃,总想让时间就停止在此刻,让我们继续为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让我们继续为中国律师事业的辉煌畅所欲言。
本届论坛因为有了天津市政府的支持和关心而更显隆重,因为有了众多海外及内地新闻媒体的重视和宣传而更显盛大,因为有了国际上两大律师组织的关注与参与而更显高端,因为有了来自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律师同行、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配合和热情参与而更显活力。这是中国律师论坛的魅力,更是中国律师的魅力。无论是在我国法治化的进程中,还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进道路上,中国律师都显示出并且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我们广大律师更应该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大力提高自身素质,全国提升业务水平,出色完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作为一个理想目标,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我们从一案一讼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为化解社会矛盾出力,为疏导社会冲突献策,为协调社会机制用心,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以自己的法律智慧,以自己的社会责任,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不断改进行业的管理,不断推进法治的进程。
虽然4个直辖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会长坐而论道时的坦诚仍让我们至今感动,虽然各路专家演讲的尖端仍让我们至今激动,公益法律与律师职业的热烈讨论,让我们更加深刻地感悟到律师职业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律师分配与内部管理的激情辩论,让我们更加明显地感觉到律师管理要求我们的探索与思考,虽然我们为老友重逢、新朋聚首而喜悦,但我们不得不互道珍重。论坛的时间是有限的,但我们绘制事业发展蓝图的雄心壮志是无限的!
在此,我们特别要感谢承办单位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律师协会,感谢主协办单位天津君汇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协办单位和赞助单位;感谢来自内地及港澳的各方媒体。
让我们再次相约,为律师事业的辉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朋友们,让我们将“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的美好记忆打起背包,重启征程!让我们相会于“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让我们山西再见!







































